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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租屋必讀 (二)】屋子外牆或室內漏水怎麼辦?

  • 作家相片: Garry Wong
    Garry Wong
  • 5月1日
  • 讀畢需時 1 分鐘

已更新:5月4日


在多倫多租屋的朋友,最怕遇到的問題之一就是「房屋漏水」,無論是外牆滲水、屋頂漏水,還是浴室或廚房的水管問題,都可能引起嚴重損壞與糾紛。那麼,根據《安大略省住宅租務法》(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, RTA),這些情況究竟該由誰負責?

首先,RTA 明確指出房東(Landlord)必須確保租屋單位維持「適合居住」(fit for habitation)的狀況,這包括建築結構的完整性與防水功能。若因屋頂老化、牆身滲水或外部結構缺陷導致漏水,房東有責任立即進行維修。即使漏水原因與天氣或自然磨損有關,房東仍須承擔修理責任。若房東延遲處理,租客可透過房屋租務仲裁委員會(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, LTB)提出申訴,要求房東修理或減少租金。

另一方面,若漏水是由租客自身疏忽引起,例如私自鑽牆破壞水管、忘記關水龍頭或因個人物品堵塞排水管等,則需由租客自行負責維修及相關費用。租客同時有義務在發現問題後「及時通知」房東,否則若因延誤造成損失擴大,可能也需承擔部分責任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重大漏水或導致居住環境危險(如霉菌滋生或電線受潮)時,租客可暫時停止使用受影響區域,並記錄所有損壞證據(照片、影片與書面通訊),以備後續法律程序使用。總括而言,《安大略省住宅租務法》保護租客免於因房屋結構問題而承受損失,同時也確保房東的權益不被濫用。了解雙方的責任與處理程序,是每位租客在加拿大安心租屋的必修課程。
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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