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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租屋必讀 (三)】房東拒絕退還鑰匙押金怎麼辦?

  • 作家相片: Garry Wong
    Garry Wong
  • 5月1日
  • 讀畢需時 1 分鐘

已更新:5月4日

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租屋時,許多租客在退租後可能會遇到房東拒絕退還「key deposit(鑰匙押金)」的情況。根據《安大略省住宅租務法》(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, RTA),其實「鑰匙押金」有明確的規範,房東不能任意扣起。

首先,RTA 明確指出房東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,除了「最後一個月租金」(Last Month’s Rent Deposit)。然而,法律也允許房東收取少量的「鑰匙押金」,但前提是這筆金額不能超過鑰匙實際成本,且必須在租客歸還鑰匙後全額退還。舉例來說,如果房東為每把鑰匙花了CA$300 ,那麼押金就只能是 CA$300,不能再額外加價或收取「管理費」。

若房東以「鑰匙損壞」、「未提前通知搬出」等理由拒絕退還押金,租客可要求房東提供合理證據。如果房東仍拒絕退款,租客可向**安大略省房屋租務仲裁委員會(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, LTB)**提出申訴,要求退還金額並可能獲得額外賠償。LTB 會審查書面證據(如收據、合約、電郵紀錄等)來判定責任。

此外,若房東將「key deposit」誤稱為「security deposit」或「damage deposit」並拒退,這已屬違法行為。租客應保留所有付款記錄與對話紀錄,作為申訴依據。

總括而言,安省法律明確保護租客權益:房東只能收取合理的鑰匙押金,且必須在歸還後立即退還。租客若了解《住宅租務法》的規定,就能避免因資訊不足而被不合理扣款,維護自身應有的權益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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